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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天津考区)
2016-01-18 09:11

各科室:

根据《关于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和卫计委相关规定,现将我院考试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卫人发(2000)462号、卫人发(2001)164号、部长令第74号文件规定,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需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二)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须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护、技)士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药(护、技)士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

(三)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须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二、考试时间: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4、15、

21、22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4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15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日期安排另行通知。

(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专业实务

5月14日

9:00-11:00

实践能力

14:00-16:00

三、报名安排:

(一)个人网上预报名时间: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6年1月15日—2月3日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016年1月12日—1月31日

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报名,并请仔细阅读网页上考试报名的相关说明,和《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附件1)。

(二)现场确认:

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到医院人事处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具体安排如下:

1月26日(周二)上午

神经内科、血液科、国诊中心、消化科、肾内科

重症监护科、内分泌科、中西医结合科、心脏科

1月26日(周二)下午

感染科、呼吸科、胸外科、产科、泌尿外科

心外科、神经外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营养科

1月27日(周三)上午

器官移植中心、普通外科、手术中心、血管外科、

肝胆外科、中心实验室

1月27日(周三)下午

骨科、妇科、整形与烧伤外科、皮肤科

风湿免疫科、生殖助孕科、计划生育科、

1月28日(周四)上午

眼科、口腔科、急诊科、儿科、中医科

药剂科、病理科、输血科、放射科、核医学科

1月28日(周四)下午

检验科、体检科、超声科、疼痛科、其他

具体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 E区4楼425教室

四、报名时需要提交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一)申报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1份,无需扫描件,必须本人确认签字

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出生年月)。

3.本人身份证(原件当场退回)、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及电子扫描件。

4.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电子扫描件。

(二)申报初级士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无需扫描件,必须本人确认签字)。

2.本人近期免冠1寸或小2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出生年月,并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同底)。

3.本人身份证原件(当场退回)及电子扫描件。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电子扫描件,后取学历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电子扫描件。

(三)申报初级师资格考试,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初级(士)资格证书原件及电子扫描件(护理专业除提供初级(士)资格证书原件外,还需提供护士执业注册证书的原件及电子扫描件);

(四)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师)资格证书原件及电子扫描件(护理专业还需提供护士执业注册证书的原件及电子扫描件);

2.执业医师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电子扫描件(报考专业为临床医学类、预防医学类《专业代码为301—365之间》的人员);

(五)已参加过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须“使用原档案号”,除提交以上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交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打印成绩单(考生自己打印)原件及电子扫描件。

(六)   电子扫描件相关要求

1.扫描文件制作标准 :扫描件要与对应的原件保持一致,并按原件实际大小扫描,并以A4纸规格作为一个扫描页面,每位考生的扫描件最大容量要在2MB以内。扫描件统一保存为PDF格式

2.在扫描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等多页面材料时,只需扫描其中印有主要内容的相关页面。

身份证:反正面

毕业证:毕业证正面(后取学历须提供认证报告)

资格证:1-2页(看时间)

护士执业资格证:2页(看执业范围、注册情况)

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照片页+姓名页(看执业范围、注册情况)

成绩单: 正面

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3.将扫描件存放在以报考级别+考生工资号+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发送至邮箱yzxrlzy@163.com

五、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65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6元请考生备好零钱,通过单位审核确认报考信息后进行缴费。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报名参加2016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5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后取学历人员请提交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2.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时间须满2年。

3.本次考试各科目的成绩继续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4.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联系电话:23626150,18622538995

附件:

1.附件1: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pdf

2.附件2:初中级考试专业目录pdf.pdf

                                  人事处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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